读《商鞅变法》有感
商鞅是法家的代表性人物,他为人刚直,却又有些残暴,他在秦国推行变
法他主张轻罪重罚,制定了一套残酷而又严厉的刑法,用法律来打压百姓,然
而也正是他的这套法律带领着秦国最终走向胜利。
商鞅的法律残酷的以近乎野蛮了,可是为什么这套法律能够获得极大的成
功呢?原因很简单,人的本性都是贪婪的。因此,道德并不能完全制止一个社会
中的罪恶。这时就需要法律了,商鞅这套法律的圆这就是通过提高犯罪风险与成
本来抑制犯罪。所以,秦朝才会出现十种的肉刑与死刑。
我认为我们的法律中有许多地方是可以借鉴秦朝法律的。例如对贪官污吏的
审判:我从书中得知,当时对官员的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官员们如稍有工作不
周之初便会除以肉刑,甚至死刑。贪官欺压百姓者几乎全被杀灭三族。也正是如
此,秦朝的政治保持了几十年的清明。在这里,犯罪的风险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而我们就在这方面就差远啦。
这又让我联想到近来的煤矿事故。违法的矿主害死一条人命不过倍二十万元
多几条也不过是坐几年牢的事。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一个人手上沾满了几十个
甚至上百个无辜人的鲜血,居然还可以在世上苟且偷生,这不扯谈吗?这样柔
弱的法律怎能制止住现在的非法小煤矿?
然而,这套法律因为无限的巩固中央集权,最终成为了保军迫害人民的工
具,并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正所谓:“成也商鞅,败也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