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足不出户,轻轻点击,便可搞定所需购买的商品——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购物方
式,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但是在方便快捷的背后,网络购物的诸多不规范也给众
多消费者增加了烦恼。
日前,庞先生在日欣数码网上看中了 1台 4800元的电脑,经营者要求预付 30%的款
项,然后发货,消费者验货后再付清余下款项。庞先生按地址向该网站汇去了钱款,可电
脑却 左等右等不见踪影。其间,庞先生多次与日欣数码网联系催货,对方总是拖三拉四。
忍无可忍之下,庞先生要求退货,孰料日欣却说“退款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将已付款项
的 20%作为退款手续费”,也就是说,庞先生电脑没有拿到,平白无故要损失 288元,让
庞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类似庞先生遇到的事情并非个案。近两年,市消保委受理过为数不少的网络购物投诉。
究其原因,主要是三方面的:一是网络购物在我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管
理上的缺位与不断增多的消费者成为一对矛盾,导致了行业内诸多问题的频频暴露;二
是一些网络购物经营者缺乏诚信,未能保质保量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为了逃避
责任,常会提供假的联系方式;三是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未对经
营者的有关信息进行查实,就往外掏钱,有的甚至还泄露个人账号和密码,造成了不必
要的损失。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第一,消费者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网络购物前应该对网
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对经营者的有关信息,如名称和地址等进行查实;网络购
物时要注重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能光图便宜;点击购物的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
网页和付款凭证,以便事后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运用“货到付款”或“邮
局汇款”等方式,不要轻意提供个人账号。第二,网络购物经营者必须提高诚信经营的意
识,货真价实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第三,呼吁尽早
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解决网络购物的消费纠纷有法可依,从而保障和促进网络购
物这一新消费方式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