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成立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在第十二个“全国助残日”到来前成立,这标志着辽宁的
160万残疾人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正在开展咨询服务
据了解,辽宁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是由辽宁省图书馆和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
起设立的。这个中心将充分发挥省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及法律人才优势,确保残疾人、尤其
是那些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切实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此外,辽宁省残疾人法律服务
中心还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资料阅览、法律信息查询、法律问题咨询以及文书写作等其它
有关法律问题的服务。
资料:辽宁残疾人事业走在全国前列
辽宁残疾人事业近年来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文化体育以及参与社会
生活的状况得到改善。中国残联连续数年对辽宁的残疾人事业给予肯定与表彰。
辽宁现有160万残疾人。近几年来,全省有1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9
万多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4000余名经过语训的聋儿开口讲话,1.6万名儿麻
患者得到矫治,1000余名肢残人安装了假肢,10万余名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
育,400多名自强不息的残疾学生考上大学,100余名残疾人运动员夺得了残奥会、
远南运动会、全国残运会等国际、国内大赛的金牌。
资料:哪些人可以领取残疾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
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体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
效用主要体现在: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
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